山坡住三都更鬆綁? 北市都發局搖頭
〔記者蕭婷方、黃建豪/台北報導〕台北市鄰接大馬路、位於山坡地第三種住宅區(簡稱住三)建物有三四二三戶,其中二八○五戶為五樓以下、屋齡卅年以上公寓,以往因安全考量,禁止其進行都更、僅能重建;受限法規重建建蔽率較小,住戶重建意願低,台北市議會為此提案修法,將於明日召開公聽會,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昨表示,山坡地整建可比照住二山限區,朝以原容積新建為原則,「但就是不該用都更」。
可以改建 但可用空間將減少
現行山坡地住三若有安全考量,依法可進行改建;不過,以往山坡地舊房建築時無考量建蔽率,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上路後,山坡地房舍開發範圍大幅受限。言下之意「改建」後房屋可使用空間減少,居民與建商便無誘因進行都更;反之,若採「都市更新」,參與都更戶不僅有容積獎勵,也享有房屋稅及土地增值稅優惠。
議會提案 修改都更自治條例
今年六月闕枚莎、李新等多位議員認為台北市劃定山坡地程序不嚴謹,山坡地住三若無法進行都更,將影響居民安全,提案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希望讓被劃入山坡地、鄰接大馬路之住三土地可進行都更,法案目前正在法規委員會審議,明將召開公聽會。
林洲民指出,山坡地都更在二○一二年廢止,當年會廢除有其歷史淵源,局內彙整住三山坡地的資訊後,建議過山坡地仍應維持現行法律,另一方面也正在檢討山坡地範圍。
北市大地工程處總工程司吳明聖說,對於山坡地都更鬆綁與否,今年十月十一日,議會法規委員會當時決議,先由大地處檢討現行山坡地範圍再提議會,大地處則委託民間單位,就現行台北市的山坡地圖冊資料做通盤檢討,預計十二月底提交檢討報告,屆時再送議會討論。
至於山坡地定義是否調整?吳明聖說,山坡地定義是行政院權責,地方只能蒐集山坡地資料與分析後,行文農委會水保局同不同意做調整。
林洲民:都更容積變大 不安全
林洲民認為,「山坡地整建可比照住二山限區,朝以原容積新建為原則」,山坡地若要都更涉及環境敏感問題,若以都更方式進行,建築將獲得一.五倍容積,增加的空間負擔對山坡地來說太重。
林說,山坡地老房要改建不是不行,但建議用原容積來新建,或用中央正在推廣的危老條例來做也行,危老有最高一.三倍基準容積或一.一五倍原建築容積;另三年內申請,還有十%基準容積的時程獎勵,有多路徑可以選擇,但就是不該用都更。
住商不動產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由北市劃定山坡地土地使用分區的歷史來看,住一、住二多位於安全性堪慮地段,山坡地住三相對危險性較低。
學者:安全無虞建物可延長使用年限
銘傳建築系教授徐明松認為,在山坡地上蓋房對自然衝擊大,確實較不利生態環境;不過,山坡地並非不適合蓋房,要視結構系統而定,若建物無安全之虞,建議可延長山坡地住三建築物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