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條例修正 南投民宿至少需8房間
2017/12/19 06:00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中央「民宿管理辦法」上月十四日修正公布,南投縣政府昨舉辦民宿法規修正座談會,向民宿業者宣布「南投縣民宿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將隨之修正,將之前區分五間以下的「一般民宿」與六至十五間的「特色民宿」的標準廢除,統一訂定民宿房間數最少八間、上限十五間,面積也從二百五十平方公尺調整到四百平方公尺,縣內八百多家民宿,多半違反房間數量規定,問題可望迎刃而解。
座談會昨在南投縣婦幼館舉行,產官學界齊聚一堂。縣府觀光處長王源鍾表示,「南投縣民宿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將修法,放寬標準並非直接就地合法化,而是要將民宿基地範圍內,一定面積與樓層以下的自用違建排除在民宿審查範圍,期輔導縣內民宿合法並納管。
「南投縣民宿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修法重點,包括降低民宿登記申請門檻,基地範圍內違章建築有居室者,應比照旅館業辦理公安及消防安檢申報,並檢附結構安全證明文件,且應向消費者揭露核准客房之相對位置。
其次,考量旅遊型態改變,大眾運輸及載運服務興盛,刪除停車位之限制,且配合衛生管理規範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刪除民宿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資料,目前縣議會已審查通過,待該草案公告後,便會公告於觀光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