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濕地種電 環團籲暫緩招商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台東縣政府要在知本濕地一百六十一公頃開發太陽能光電,已公告招商,台東縣環保及公民團體昨至縣府表達訴求,籲縣府暫緩招商,在不影響生態下發展綠電,縣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長盧協昌強調,縣府已減少開發面積,也會尊重部落意願及重視生態保育。
縣府日前公告「知本建康段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標租計畫」,要在知本濕地建置至少一百萬瓩光電設施,初估投資超過六十億元,引發縣內環保團體不滿,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台東縣野鳥協會、台東縣公民監督聯盟等昨至縣府陳情,雙方你來我往,沒有交集。
憂破壞野鳥棲地 陳情提4訴求
環團四大反對理由包括生態廊道全切割,動物棲地剩一隅;知本溪河口颱風多、海水倒灌嚴重,光電板易損害;知本濕地河口面積大,宜規劃生態、人文、遊憩等多元使用;台東光電效率低於全國平均,台電輸配線容量不足,無法應付大電廠。
荒野台東分會長林義隆表示,知本濕地是國際鳥盟在台東唯一劃設的重要野鳥棲地,縣府劃設開發的一百六十一公頃土地內,有草澤濕地及貓頭鷹、黃鸝等動物,應保留做為野地、濕地公園,為知本觀光帶來另一動能,反觀開發為光電區,對知本無任何加分,還讓廠商每年賺走幾億租金,不僅破壞生態,也失去台東市南邊的生態觀光機會。
林義隆指出,荒野不反對發展光電,唯縣府應在不影響生態下進行,建議先撤回招商公告,對該處進行生態調查及資源盤整後,規劃知本濕地公園,在生態永續前提下,做保育、光電與農業的示範區。
東縣府:已保留65公頃不開發
盧協昌回應表示,環保是普世價值,縣府亦重視民間意見,此案已做兩次調整,包括原開發面積兩百二十六公頃,扣除濕地及不可開發部分,僅一百六十一公頃標租,供廠商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保留六十五公頃濕地,不開發,亦不委託光電廠商維護經營,而是收回縣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