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追加預算案 刪減項目恐難回復
2018/03/17 06:00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政府提出追加今年度總預算歲出九.三億元一案,市議會臨時會昨天完成一讀,排定各審查委員會聯席會議下週一審查,議會昨還討論審查本案原則,有人認為之前已被全刪、部分刪的預算項目,除非市府爭取到中央補助款,否則應照慣例「不該追加通過」,但也有五位議員提議仍應通過,讓市府好運作,大會最終決議全刪及部分刪項目維持原案等原則辦理。
臨時會完成一讀 下週一審查
昨天臨時會議程約進行二十分鐘,上午近十點結束後,有十九名議員另開會討論追加預算案審查原則;議長蕭淑麗說,臨時會時間有限,審議前與議員開會前會交流意見、凝聚共識,加快下週一審查速度。
多數議員認應照慣例 不再辦追加
多數議員認為,被刪減餘一千元的保留科目預算,如該局處科室詳細說明,可通過追加,已被全刪、部分刪的,以往有不再辦理追加慣例,除非申請到中央補助款,否則不應通過追加,議員張榮藏說這是議會「優良傳統」,議員鄭光宏、戴寧等人附和。
議員蔡文旭則持不同意見,他表示,預算法並無規定全刪、部分刪預算項目不能辦理追加,議員應「依法」行使職權,而非循慣例,市政推動要靈活,年中、年底會有不同需求,要考量市府能否順利運作;蔡表示,昨有部分議員未出席審查原則的會議,會中共識約束性不強,預算仍待下週一審查確定。
市議會法制室主任陳龍彥說,市府如認為有符合預算法第七十九條,有增加業務或事業導致增加經費時、增設機關、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及應補列預算者等規定需求,都能辦理追加預算,議會依法受理審查,但預算是否審查通過,就是議員的職權,仍須經議員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