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規劃景觀區 蘭嶼鄉民憂生活受限
2018/03/17 06:00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政府擬依據發展觀光條例授權劃設「蘭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對遊客收取觀光保育費,強制聘任當地解說員;不過,鄉民普遍擔憂劃設景觀區後生活受限,縣府表示獲得支持後,才會呈報實施。
縣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副處長王國政說,蘭嶼一年遊客量超過十萬人次,雖然造就當地觀光效益,但多為「一條龍」包套式的旅行團模式,部分隨隊導遊不懂當地習俗而隨意介紹,傷害達悟族文化。
對遊客收觀光保育費 聘當地解說員
王國政說,縣府擬依據發展觀光條例授權,研擬劃設蘭嶼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規範遊客必須任聘當地解說員,由在地人做最完整正確的解說。
另外,擬對遊客收取觀光保育費,十萬人次以下觀光量可收取卅到六十元之間,五十萬人次以下則可收取六十到一百廿元,相關受益將回饋當地做為生態保育之用。
國家公園已作罷 劃景觀區再惹疑慮
不過,縣府針對這項規劃,到蘭嶼辦說明會,鄉民普遍有疑慮,因為數年前政府原擬劃設蘭嶼為國家公園,將有土地使用等諸多限制,引發鄉民反對而作罷。如今縣府有意劃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也產生相同疑慮。
也有鄉民建議不宜全島劃設,只須擇部分區域即可,避免大幅影響觀光發展及在地居民生活。
王國政強調,蘭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規範的對象是遊客,對在地居民生活並不影響。不過,包括鄉長夏曼.迦拉牧及各村村長,都希望縣府再溝通,讓鄉民充分了解。
縣府:須多數同意 無實施時間表
王國政說,本案必須依照相關法令,如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程序進行,待獲得大部分居民同意後才會進行相關作業,目前還無實施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