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0.8」保存老屋 彰縣15棟有成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為鼓勵特色老屋的屋主,保存見證歷史文化發展的傳統建築,三年前,彰化縣政府推動「老屋點燈計畫」,今年到目前為止,全縣已有十五棟老屋活化成功,與人重新連結,開始啟動歷史的回憶與創造新故事,文化局把這些老屋列為推動「文資0.8」概念的範例,象徵在拆除與保存之間,可以互相討論並減少衝突。
文化局長陳文彬表示,由於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任何人或團體對私有財產權的老建築,都能向主管機關提報,申請列入歷史建築或古蹟保存,使得全台各地的老屋所有權人不願意私有權受文資法束縛,搶在被外人提報之前拆除,讓老屋演變走向「0」與「1」的極端發展,要不就是「0」拆除,要不就是「1」強制用文資法保存,但強制保存結果造成屋主與提報人或團體的對立衝突。
老屋點燈 最高補助50萬修繕
在愈來愈多衝突下,文化局想出「文資0.8」的概念,透過「老屋點燈計畫」,由文化局補助每棟老建築最高五十萬元修繕經費的方式,而老屋仍未具備歷史建築或古蹟等文資身分,可以為老屋重新點燃一盞明燈,並在老屋補助修繕後五年內需維持活化後的現狀,五年時間讓屋主重新思考老屋的歷史定位和存在價值。
今年編列200萬經費 4月審查
「老屋點燈計畫」今年編列二百萬元經費,屋主申請相當踴躍,在最後截止申請期限就有六棟老屋申請,文化局傳統戲曲科長張林傑說,文化局預計四月召開審查會,做最後的審查確認,並公布審查結果。
文化部看見地方推動老屋活化的成效,近年來大力推廣老屋補助計畫,陳文彬說,彰化縣「老屋點燈計畫」和台南市「老屋欣力計畫」都成功賦予老屋新生命,文化局向文化局送計畫書申請補助,日前已完成簡報說明,等文化部審查一旦通過申請,今年縣內將有更多經費執行老屋活化的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