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看有吃無 民代︰誘因可再提高
2018/03/22 06:0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明天起實施,業界認為,要取得住戶百分之百同意是窒礙難行,政策的美意恐淪為「看得到、吃不到」,也有民代認為誘因不足,建議容積獎勵或補助額度再提高。
新北市不動產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炳煌指出,新北市防災自治條例提供的容積獎勵雖然比中央的「危老條例」好,但新北市僅針對危險建築物,並非所有老屋都符合條件,此外,要取得全部所有權人同意的難度很高,若總容積獎勵超過五十%,案子要送到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拉長作業時程,且「一戶一車位」的規定將增加建築成本,法規卡來卡去而執行困難,最後又淪為「看得到、吃不到」。
不願具名的業界人士表示,都市更新是為了改善環境、創造公共利益,新北市防災自治條例連小規模基地也一體適用,只要一百至兩百坪基地即可獲取高額容積獎勵重建,未來人口增加、公共設施不足,對環境殺傷力極大,因單層面積小,無法興建地下平面停車位,只能蓋機械式停車塔,民眾接受度不高,危險建築物應該強制拆除並鼓勵大規模基地更新,這對都市發展才有正面助益。
擁有建築暨都市計畫研究所博士學歷的市議員李婉鈺認為,整建維護的補助額度應該再提高,一般老屋拉皮最高都能補助一千萬元,危險建物的整建只補助一千兩百萬元,不成比例且誘因不足,民眾會覺得無感;她建議市府應公布新北市土壤液化區和海砂屋等資料,讓民眾有危機意識,才有意願配合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