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公共建物無障礙化 改善率近9成
2018/03/24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市推動無障礙生活環境,截至去年底清查列管件數二千二百零二件,改善完成一千九百七十八件,其中不乏L型扶把應該朝上裝置,卻誤以為朝下放,店家渾然不知,或是馬桶長條O型靠背不合格,一般人可能感受不到,但卻是對於身障朋友是否貼心的細微之處。
工務局表示,針對便利商店、加油站、旅館、餐廳等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公共建築物清查並輔導設置無障礙設施,一○四年加強稽查列管,截至去年底清查列管件數二千多件,改善率近九成。
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至少應在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室內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樓梯、升降設備、哺(集)乳室、廁所盥洗室(含移動式)、浴室、輪椅觀眾席位周邊、停車場等其他必要處設置無障礙設備及設施。工務局指出,店家早期「殘障停車專用」、「殘障廁所」設備,也都要改為「無障礙」標示。
持續清查超商、餐廳
至於其他一成尚未改善的公共場所,工務局表示,主要是舊建築現有空間受限,還無法改裝無障礙電梯或無障礙坡道等,將會持續追蹤輔導並要求改善,今年也持續對未列管的超商、餐廳完成清查列管,估計至少二百家,並嚴格執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若未依法設置無障礙設備及設施,得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