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再生處理廠 苗栗縣府未駁回》捍衛家園 地方組「反毒抗爐」委員會
2018/03/25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泓赫企業公司原計畫在苗栗縣銅鑼鄉中興工業區內設置資源再生處理廠,因地方組自救會強烈反彈而撤銷申請案;但地方認為,業者僅撤銷,縣府卻未駁回,疑慮猶存,昨組「反毒抗爐聯盟」委員會,爭取透過立法,確保家園環境安全。行政院中部辦公室副執行長吳宜臻也以銅鑼子弟的身分出席,允諾擔任委員會志工,提供行政、法律等協助。
業者僅撤銷 仍可再申請
委員會籌備會,昨天在苗栗社大的公館學習中心召開,由參與居民推舉出十五名委員,並選出正、副召集人及執行長等。執行長謝庚霖表示,泓赫一案,雖自救會抗爭成功,業者主動向縣府撤銷申請案,但廠房仍屬泓赫,縣府也沒有透過行政訴訟程序駁回,業者仍可再申請。
謝庚霖認為,自救會為臨時性任務組織,抗爭結束後,力道無法持續,遂透過組成委員會,會員定期聚會讓力量延續,且不僅單一處理泓赫一案,也能擴大到各鄉鎮市。
吳宜臻說,現代民主社會,人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她也了解,抗爭鋒頭過後,後續組織工作須更努力,她願意擔任志工,共同守護家園。
吳宜臻表示,類似泓赫一案,需要相關法律與地方自治條例的配合,才能有效解決,她願意提供行政、法律等協助,盼有一日能讓「民眾決定地方想要的產業」。
泓赫於一○五年向縣府申請設置資源再生處理廠,計畫設置熔融爐,每月預計處理約二千八百公噸的事業廢棄物,引發地方強烈反彈,組自救會連署堅決反對,抗議不斷;去年八月初,業者主動撤銷開發案。
縣府︰將嚴格把關
縣府表示,泓赫申請焚化爐案已自行申請撤案,因原現有建物領有使用執照,可依原執照核准使用項目使用,已轉租做屋頂太陽能發電;縣府對有高污染等疑慮廠商進駐,也會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