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離夫妻上課 屏東地院宣導「合作式父母」
維繫親情 防青少年人格扭曲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台灣離婚亂象恐誘發青少年情緒黑死病」,台灣高衝突家庭關懷協會推動婚姻親職教育法制化,盼建立離婚後合作式父母的觀念,防止青少年因親情撕裂而人格扭曲,獲得國內不少法界人士與親職工作者響應。
「台灣高衝突家庭關懷協會」發起人何惠玉是紐西蘭知名心理諮詢師,有二十多年兩性、婚姻及家庭諮商經驗,對紐澳與英美體系的婚姻制度及文化有深刻了解,這些國家將離婚視為「公共衛生」議題,因離婚常衍生出家庭、青少年及社會問題,並非單純家務事,這樣的觀念值得台灣學習。
何惠玉三年前開始巡迴於國內各地方法院舉辦講座,並為少年家事法庭開辦親職教育課程,鼓勵上法院訴請離婚的夫妻暫時收斂情緒,上一堂「離婚課」,希望雙方站在孩子的立場著想,在結束婚姻後,當個友善且合作的父母,不要造成孩子痛苦。
率先開課 11個地院比照辦理
屏東地院少年家事法庭率先導入該課程,從二○一五年八月起,要求訴離爭取子女監護權的夫妻得上兩堂共六小時的「親子事件父母心理教育課程」,雖無強制力,但法官會將當事人參加意願及態度納入裁判參考,到目前為止,國內已有十一個地方法院比照辦理。
屏東地院少年家事法庭庭長張以岳表示,該地院自從導入離婚親職教育課程後,兩造當事人負面情緒明顯緩和,願意接受調解的比例也增加,但絕大部份離婚案件都是當事人私下前往戶政機關辦理,有人為求得解脫,不惜接受嚴苛的離婚條件,剝奪親子權益,對子女造成極大影響,實有檢討修法必要。
何惠玉表示,「台灣高衝突家庭關懷協會」成員包括律師、法官、心理師及親職教育工作者,將在國內巡迴舉辦公聽會,邀請政府部門、民意機關響應修法,在現有的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家事事件法中增列相關條文,讓婚前教育及離婚親職教育課程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