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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協會︰承辦貓隻認養遭刁難 市長︰徹查

動保協會開課教導與動物相處知識。(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提供)

動保協會開課教導與動物相處知識。(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提供)

2018/07/17 06:00

協會︰依約提出三處地點全被駁回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市府動物保護處今年推動「市區貓隻認養中心計畫」,由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得標。市議員魯明哲昨天質詢抨擊,該案已決標二個月,動保處卻百般刁難不讓營運,至今未付分文,卻持續將流浪貓送到協會要求看護,甚至在協調過程中脫口說,「第二順位的寵物店不會有這種問題」;市長鄭文燦對此要求農業局徹查。動保處長陳英豪對此表示,嚴加審核地點是為了給動物好的環境,會再與協會溝通。

議員︰動保處稱比第二順位條件差

魯明哲指出,去年新屋收容所送養出七六四隻貓咪,其中的五四四隻是透過動物保護協會協助送出,志工也帶領近千人次的遛狗志工到園區協助改善動物行為問題、推行生命教育,該協會得標後配合市府尋覓地點作為認養中心,卻被陳英豪形容是「破地方」,還稱不及第二順位的寵物店,如此偏頗不免讓人聯想,是想將標案拱手讓給寵物店,有圖利廠商之嫌。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戴婉如說,該協會應合約條件提出三處地點,動保處卻遲遲不核准,一一找理由駁回,協會要搬到第三個地點時,還請動保處人員陪同簽約,當時也對地點沒有異議,不料事後卻發出公文指稱「使用空間不足」,玩起文字遊戲將契約的卅坪空間定義為「使用空間」,而非權狀空間。她說,協會來回已花費廿萬元,也讓動物承受搬遷之苦,若動保處仍以拖延方式拒絕履約,將向市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陳英豪對此表示,合約載明認養中心必須經市府確認地點後才能營運,但該協會最後自行擇定桃園區林森路廿八號營運,拒絕再提供其他地點供審查。

動保處︰協會的地點實際空間不足

他說,動保處全國首創市區貓隻認養中心,協會提供的地點雖然權狀坪數卅一坪,但有六坪是騎樓,實際空間不足恐會影響動物福利,且市區貓隻認養中心未來每個月都得舉辦動保課程,該址騎樓有裝設鐵門,也可能違反建築法令,後續會再與協會溝通,期能順利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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