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優惠提供塑膠袋 店家不算違規
2018/07/17 06:00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限塑」政策元旦起從原本的連鎖便利商店、超級市場及量販店等,擴增藥妝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共十四類商家,全市增加六二一七家列管商店,市府環境保護局上半年稽查七千五百次、均未發現違規;稽查過程中發現,有店家的發票呈現「折扣優惠」方式提供塑膠袋,認定如此方式並不違規。
為了爭取顧客,被列為限塑類的部分店家採取「折扣優惠」方式,技巧性於提供塑膠袋時不另收費。環保局表示,店家若以折扣優惠方式,在商品金額之外,發票上呈現塑膠袋一元或兩元折扣金額,即可認定並非免費提供塑膠袋,不會處罰。
但若有商家仍免費提供塑膠袋,第一次會開出勸導單,第二次查獲就會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