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率低 東發基金增退場機制
鄉鎮市公所將可提案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簡稱東發基金)運作六年來效果不彰,行政院將取消部會配合款,建立計畫退場機制,未來計畫核定後一年內未執行即辦理退場;並新增鄉鎮市公所提案機制,設定每縣每年額度以兩億元為上限,由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簡稱東服中心)擔任平台,希望有效回應基層民意需求。
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宣布運作機制重大變革,除新增鄉鎮市公所提案機制,設定花東二縣每年額度以各兩億元為上限,並由東服中心擔任平台;過去許多計畫提案後,執行率不佳屢遭檢討,這次新增年度績效預警系統機制,作為主管部會評估計畫執行風險,連續兩年每年底預算執行率無法達到八十%,或核定後一年內未啟動執行,經過專案督導會議仍無法改善者,就會評估退場。
規劃取消部會配合款
未來計畫將取消部會配合款,減少配合款搭配程序計畫核定時程,縣府官員指出,過去幾年計畫提出後,好不容易爭取到基金預算及部會配合款,常因部會配合款籌措不及,導致核定期程延宕,嚴重影響執行成效。
6年撥補126億 僅執行28億
東發基金總額四百億元,六年來國庫已撥補一百廿六億五千多萬元,但實際執行廿八億元,執行率偏低。依審計部一○六年報告指出,花蓮縣第一期計畫共提出四十四案,有四案撤案、四案改列第二期、結案廿六案,十案仍尚未結案,包括「促進民間參與赤科山─六十石山纜車」、「促進民間參與鯉魚潭空中纜車」二項前置規劃計畫。第二期計畫花蓮縣也有四十八案,但計畫執行率為零者共計十一案,其餘計畫則還在修正內容、辦理基本設計審查、或用地尚未確定、或辦理招標中尚未發包等。
而二○六花蓮地震後,東發基金也提供有關消防、校園重建、產業復甦等計畫,初步核列約卅二億元經費,協助花蓮防災特種訓練基地建制計畫、校園希望工程計畫、震災倒塌建築物拆除後的營建廢棄物處理計畫等十四個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