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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342萬助理費 宜縣議員陳傑麟被訴

2018/07/21 06:0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大同鄉縣議員陳傑麟,涉嫌透過沈姓、林姓外甥當人頭,與妻子共同詐領三百四十二萬餘元助理費,全案昨經宜蘭地檢署依貪污罪偵結起訴。陳傑麟說,還未收到起訴書,全案交由法院審理,尊重司法判決。

五十三歲陳傑麟是親民黨籍,原住民名字叫哈勇.文季,出身大同鄉四季村政治世家,叔叔、叔公都當過鄉長,他擔任過大同鄉公所清潔隊長、托兒所長、圖書館長,行政資歷完整,三十七歲就當選鄉長、並高票連任,施政風評不差;兩屆鄉長屆滿轉戰縣議員卻落選,一○三年捲土重來,首次當選縣議員至今。

宜蘭檢調接獲情資,指陳傑麟與羅姓妻子聘用沈姓、林姓外甥擔任議員助理,卻沒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兩人只是人頭,從一○三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縣議會每個月匯入沈、林戶頭四萬元薪資及年終獎金;由沈、林提領後,再轉交給陳傑麟或他的妻子,三年多來共詐領三百四十二萬四千兩百五十八元助理費,影響縣議會核銷正確性。

全案經檢方偵結,檢察官認為陳傑麟等四人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四人均自白坦承犯罪,並繳回不法所得,檢方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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