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夾娃娃機店 限離學校百米以上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夾娃娃機風靡大街小巷,學童流連忘返,新北市政會議昨通過「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議會審議,規定夾娃娃機營業場所須距離學校一百公尺以上,而且不可提供菸、酒、成人情趣用品或活體生物等商品。
自治條例草案 將送議會審議
經濟發展局長張峯源指出,夾娃娃機屬於選物販賣機的一般零售業,而非經濟部認定的電子遊戲機,不受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範。近來民眾反映,夾娃娃機過度氾濫,包括距離學校太近致學童逗留、佔用道路騎樓、擺放成人情趣用品或活體生物、機台改裝或涉及賭博情事等,目前無專法管理夾娃娃機店設立與經營。
張峯源表示,草案規定,選物販賣機營業場所須距離幼兒園、國中小及高中職校一百公尺以上,機台商品不得擺放鑽石、金銀珠寶、通用貨幣、電子票證、菸、酒、檳榔、成人情趣用品、活體生物以及主管機關認定不適宜販賣的物品,場主須辦理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機台必須是經濟部審核通過的「非屬電子遊戲機」。
違反規定 最高罰10萬元
據統計,新北市的娃娃機營業場所共一一三四處,估計約有兩萬兩千多部機台,經清查,有三八二家無辦理商業登記,限期輔導改善。此外,查獲機台擺放有礙兒少身心健康物品一二七件、店家佔用騎樓二十四件、盜版品四件,機台改裝為電子遊戲機者八十三件,移送相關單位處置。
張峯源說,草案若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再報行政院核定,法令公布施行後,給予既有業者六個月緩衝期,違者將依法處以六千元至三萬元,或三萬元至十萬元罰鍰。
李坤城:100公尺還是太近
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李坤城認為,市府邏輯很奇怪,被認為影響學童身心發展較嚴重的電子遊戲機可放寬到距離學校五十公尺,夾娃娃機卻規定一百公尺?但一百公尺仍太近,學童容易沉溺、逗留,無法達到管制目的。
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金結表示,與學校的距離設限不是重點,而是擺放的內容物,警方與相關單位也要不定時稽查,避免商家「掛羊頭、賣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