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府汰換LED路燈 遭質疑攤提費不公
2018/10/23 06:00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配合行政院經濟部能源局推動水銀路燈落日計畫,以LED路燈替換舊有的水銀路燈,能源局最高給予每盞一萬一千元的設置補助費用,但有公所反映,依照苗栗縣政府要求攤提金額計算,每盞LED燈花費近一萬四千元,且由所有鄉鎮市共分不足金額,質疑價貴又不公平。
日前嘉市府以每盞一萬元採購LED路燈,被批評是全台最貴,但頭份市共汰換三千三百一十一盞LED燈,依照苗縣府計算需負擔攤提費用約九百多萬,平均一盞須攤提近三千元,若再加上能源局補助的一萬一千元,每盞價格上看一萬四千元,費用受質疑。
頭份:規格不同 不應共同分擔費用
頭份市公所指出,各鄉鎮市配置規格不同,獲得的補助及節電金額也不同,但苗縣府以全縣為單位共同分擔不足金額,對節電度數較多、節電金額高的鄉鎮市不公平,且也不符合此計畫精神。
縣府:節電費攤提 公所並無實際支出
苗栗縣政府解釋,採購費用由經濟部核准,且為更換後的節電費用攤提不足額,各公所無實際支出,工務處養護科長黃哲君表示,依能源局規定,LED路燈補助最高上限為一萬一千元,依實際設置費用核實,不足金額則依換裝路燈後省下的節電費用,分年給付給廠商。由於工程為縣府統一發包,扣除補助後尚缺三千多萬,因此會依照各鄉鎮市所計算出的總節電費用總額給付。
黃哲君說,苗縣府採購選擇有ESCO節能技術服務廠商,提案也呈報經濟部獲准,與其他同樣選擇ESCO標準的縣市費用相差無幾;至於攤提費用分配問題。
黃哲君認為,由於各鄉鎮市公所皆為此計畫成員,且均無須支出任何費用,基於公平及公益性考量,故比照其他縣市採用統一計算,也可使各鄉鎮市的攤提結束期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