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當選人樁腳 涉買票被訴
2018/12/14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台中縣太平市民代表倪芳榮,今年九合一選舉是太平區中平里長當選人林碧森的樁腳,涉嫌自行以每票五百元幫林買票,透過黃男到「楊鐵新村」接洽蒐集選民名冊,黃提供一百卅三票名冊,倪交付六萬六千五百元,加上二千元的發錢代價,黃與妻子等多人協助發放買票錢,檢調進行調查,受賄者主動繳回六萬一千元及黃的二千元,檢察官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倪、黃等九人。
起訴書指出,倪芳榮(六十八歲)是林碧森樁腳,決定自行幫林買票,經曾坤山(緩起訴處分)介紹認識「楊鐵新村」的黃男,與黃男謀議蒐集選民名冊,進行大規模買票,十一月初黃蒐集一百卅三票後,倪芳榮於同月十六日中午在曾坤山住處交付六萬六千五百元(含黃自家五票)給黃,加上二千元是黃的發錢代價。黃當場就開始按名冊發放,給曾坤山二千五百元(五票)。
另在同日以戶為單位發放,還請同案被告包括倪芳榮、黃妻、陳邱女士、厲女士、黃女士、陳女士、羅女士及簡男協助發放,另黃遇到洪女士(不在名冊內),認為也是可買票對象而交付一千元,行求她及轉交告知家人投票支持林碧森,但洪女士沒有轉交及告知,洪女士緩起訴處分。
另名冊中有收到錢的黃女士,她拿到五百元誤以為是她幫黃推拿,黃給她的酬謝,雙方沒有達成期約,黃女士不起訴處分。徐男也拿到五百元,但誤以為是先前代購金紙剩餘找回的錢,也是不起訴處分。
台中檢調同月十九日展開搜索,全數涉案人帶回偵訊,回收賄款六萬一千元,及黃的二千元發錢代價,檢方起訴倪、黃及協助發錢買票的民眾。受賄者多人均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