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烏來溫泉業者合法化 河川區7家難如願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烏來區是知名泡湯勝地,當地多家溫泉業因土地使用分區不符,長期存在違法問題。新北市政府將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針對二十四家既存業者提供就地合法的途徑,但條件相當嚴格,其中七家位於河川區的業者,恐無法取得合法「門票」。
保安保護區17家 有機會合法
為了保護翡翠水庫的水源、水質及水量,「台北水源特定區」、「烏來水源特定區」、「新店水源特定區」、「坪林水源特定區」等都市計畫陸續發布實施,開發受嚴格管制,位於區域內的溫泉業者長年違法營業,成了棘手問題。
城鄉局副局長汪禮國表示,新北市政府進行水源特定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針對二○○九年「台北縣溫泉區管理計畫」公告的既有二十四家溫泉業者祭出「開發許可制」,有條件提供合法化途徑,但不開放新設業者。
經統計,位於河川區的既有溫泉業者有七家,位於保安保護區的有十七家,排除河川區域範圍、土石流潛在危險區、古蹟保存區或遺址、平均坡度等三十%以上土地、地質敏感區等,可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
7臨河業者 考量公安難合法
汪禮國坦言,「二十四家業者不可能百分之百合法」,例如位於河川區的七家業者緊鄰河道,一次暴雨就沖毀浴池設施,考量公共安全,這七家現階段難以就地合法,未來市府將輔導業者遷往其他區域,或由市場「自然淘汰」,其他十七家有機會合法,業者除須符合相關建築規定外,還須提供停車空間、汙水與垃圾處理等設施。
地方憂條件嚴 官員樂觀其成
烏來區長高富貫認為,過去違法營業的溫泉業者常被人檢舉、挨罰,店家感到困擾,若透過審議機制讓業者合法,有利於觀光產業發展,不過,依據目前草案,合法條件嚴苛,能否解套須視個案而定。
觀光旅遊局專門委員陳靜芳說,溫泉業者在環境保護的前提下合法,只要地方有共識、且對觀光發展有益,市府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