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公投自治條例 議會拍板
2019/01/19 06:0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議會第十屆首次臨時會,昨天 審議通過市府十四項提案及四十五項議員提案與三項法規案,其中議會所提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一般簡稱公投法)是中央公投法修正後,地方政府依母法通過地方公投法,深具意義。
提案人之一的市議員曾資程說,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數萬分之一以上,連署人數應達百分之一以上。如依據去年市長選舉人數計算,只要提案人達到三十四人,連署人達到三千三百八十三人,就可以成立公投案,是沒有鳥籠、沒有高牆的公投。
此外,市議會提出的法規案中,「市議會大會會議實況應透過網路及電視全程直播,大會及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影,並於會議後十五日將影音檔公佈網站至少五年」引發議員熱烈討論。
時代力量林彥甫認為各委員會開會時也應全程直播,才能讓無法參與討論的市議員能隨時掌握,但國民黨市議員林耕仁認為委員會要不要直播應授權各委員會主席決定。
市議員鄭成光認為,既然要直播就不要分大會或委員會,如此才能達到完全透明,經市議會多方討論後,此案依原案三讀通過,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民進黨團為避免程序委員會全由國民黨市議員擔任,也提出程序委員設置辦法修正案,關於修正條文與內容將由議長召開政黨協商後凝聚共識,再由議會法制室擬定修正條文,送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