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被羈押 屏縣議員林采穎30萬交保
2019/01/20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國民黨屏東縣議員林采穎因涉賄被羈押近兩個月後以三十萬元獲得交保,屏東地檢署認為林采穎賄選事證明確,除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外,昨並以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另外,屏東縣議會將於廿一日為林采穎補辦宣誓就職典禮。
屏東縣第十五選區(牡丹鄉為主)縣議員當選人林采穎,因選前涉嫌以每票一千元賄選被查獲,屏東地檢署於去年十一月廿一日向法院聲押獲准,全案昨天偵結,林采穎經移審屏東地院後,法官裁定三十萬元交保。
屏檢調查,林采穎多次向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選民行賄,違反選罷法中的行賄罪,應提起公訴;在此之前,屏檢已先對林采穎提起民事選舉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