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水井納管須繳規費惹議 市府:家用免收
2019/01/22 06:00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申請水井納管、取得水權,須繳交規費二千七百元。前台中市長林佳龍時代用於農業灌溉和無法接管自來水的家用水井,均免收水權規費。但新市府上台卻說家用要收費,被批「市長換人政策轉彎」後,已改口不收規費。
政府為地下水保育及防治地層下陷,推動既有未登記水井納管計畫。但申請納管取得水權,須繳交水權登記規費二千七百元,市議員吳敏濟等民代要求前市長林佳龍不收取農業與家庭自用的水井納管規費,林佳龍從善如流,答應任內不收規費。
不料,去年底市府改朝換代,吳敏濟要求新任市長盧秀燕「林規盧隨」,農業灌溉用水、家用水井均不要收規費,但市府水利局則回應表示,農業水井納管免收規費,不過,家庭自用部分仍須繳費,引發外界批評「市長換人政策轉彎」。
對此,水利局說,市府配合中央執行地下水水井納管受理申報作業,前年五月一日起至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已完成第一階段,今年起進入第二階段現地複查作業,預計約需二至四年完成,最後再協助民眾取得合法水權,取得水權後才會有是否繳納規費問題。
水利局長范世億表示,市長盧秀燕很關切農民及偏遠地區民眾用水權益,已指示水利局只要是能照顧市民的方案都應支持並繼續爭取,讓民眾安心用水。台中市農業用水及自來水無法到達的家用納管水井,均無須繳納規費。
水利署去年已確定納管的農用水井不收規費,根據了解,目前水利署正廣納各縣市政府意見,檢討免收規費對象及範圍是否可再擴大。對此,市府贊同並且將持續向中央爭取,以保障更多民眾用水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