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兌獎 不必附明細
2014/02/25 06:00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中區國稅局廿四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電子發票若中獎,只要持電子發票兌獎即可,不必附明細,但呼籲民眾還可以載具索取無實體的電子發票,中獎了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平台就會主動通知,讓中獎不錯過,而今年一至二月統一發票,有「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三千組,每組兩千元的中獎機會。
目前財政部全力推電子發票,但在過度時,還是推出紙本的電子發票,就是「電子發票證明聯」,未來則是朝無紙化的電子發票,目前電子發票證明聯,則是節省列出交易明細,很多中獎的民眾怕沒有明細,就不能兌獎,紛紛打電話向國稅局詢問。
中區國稅局長阮清華表示,電子發票證明聯不印交易明細,就是為了省紙本,發票中獎了,還是可以兌換,若民眾想要確認消費品項及金額,可在完成交易四十八小時,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全民稽核功能,輸入電子發票上發票號碼、日期及隨機碼即可查到。
阮清華更表示,民眾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每筆交易明細都會儲存在平台內,中獎後就會自動通知,不必為可能中到大獎卻找不到發票而懊惱,局內有一個員工中了兩百元,即被通知,覺得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