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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字經」問候PO網 賠前女友娘3萬

2014/10/21 08:00

〔記者林良昇/台中報導〕台中市劉姓男大生不滿前女友說他壞話,在臉書發表「幹你娘的楊╳╳(前女友姓名)!」前女友媽媽使用臉書,發現劉男發表不雅言論,憤而提告妨害名譽,劉男認賠3萬元和解,平均1個字代價約4200元。

警方調查,19歲劉男為大學生,日前和女友楊女分手,甜蜜感情已逝,雙方不歡而散。楊女私下向友人抱怨劉男的不是,認為他沒有盡到男友的義務,流言蜚語傳到劉男耳裡,他認為前女友說他壞話,心裡很不是滋味。

上月某日晚間,劉男又聽聞楊女抱怨,忍不住心頭怒火,在個人臉書發表:「幹你娘的楊╳╳(前女友姓名)!」直截了當在公開動態裡,用三字經批評前女友,以紓解心頭之恨。

不料,劉男先前和楊女交往時,為了討好楊女家人,曾加楊母為臉書的好友,49歲的楊母上臉書,發現劉男發表用三字經謾罵女兒的動態,甚至連自己都被罵到,怒不可遏,決定為女兒和自己出頭,截圖存證,向警方控告劉男涉嫌妨害名譽。

警方通知劉男到案說明,劉男自知理虧,坦承文章是自己所發布,表示當時是一時氣憤,沒想那麼多就發文,感到非常後悔,已立即刪除文章,並同意和楊母和解,尋求原諒。

因劉男誠懇認錯求和,楊母考量劉男還是學生,願意撤告,雙方私下和解,但劉男還是需付出3萬元和解金,劉男總計只在網路上打了7個字,就付出高昂代價,平均1字約失血4200元,可謂「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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