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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樂園徵地 老農控縣府半威脅

陳加朗阿公(右)強調,他爸爸五十年前就在這裡挖水井,土地是先人傳的,他放棄領十二萬補償金也要保住土地。(記者花孟璟攝)

陳加朗阿公(右)強調,他爸爸五十年前就在這裡挖水井,土地是先人傳的,他放棄領十二萬補償金也要保住土地。(記者花孟璟攝)

2015/02/13 08:00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府農業處在鳳林綜合開發區規劃一點七公頃「愛狗樂園」,讓狗狗終老,但樂園預定地也是當地原住民、漢人農民世耕地。阿美族太巴塱部落農民陳加朗控訴,附近加上他共四個農民,有三個已答應縣府提出的徵收補償金,但他不願意領取補償金,「不想放棄祖先留下的土地」!

六十多歲的陳加朗阿公在馬太鞍溪北岸的這片土地,是日本時代之前父執輩就在此耕種,傳給他繼續耕種,面積約五分地。他說,這塊地他有申請原住民保留地,但政府不准、硬要作愛狗樂園,他心情很無奈!

他說,縣府不久前有十幾個人跑到他家找他談,還透過其他人告訴他「如果不答應領取土地補償金,到時候也會被強制徵收」、「半毛錢都拿不到」!他控訴縣府「人多勢眾、一來就十幾個人,簡直欺負人」。

部落青年︰談補償應公開協商

部落青年高潞‧以用‧巴魕剌說,老人家不懂法律、不會和公部門交涉,縣府為了推愛狗樂園,不斷騷擾老人強迫接受補償金,要老人家離開耕作多年的土地。她強調,縣府不但沒有發公文給地主要求協商補償事宜,而過程則是「各個擊破」,一次就是出動多名人員來面對一個六七十歲的原住民老人,所有「威脅利誘」都是用傳話耳語的方式,讓農民心生恐懼。

她認為,談補償應透過公開協商程序,至少也要有第三公證人,另一位農民陳春生阿公告訴她「壓力真的很大、一直感到被施壓,只好簽名答應」。

縣府防疫所︰預定地為縣有地

對此,縣府動物防疫所表示,樂園預定地為縣有地,土地所有權人是花蓮縣政府,縣府強調,該土地過去是河道,在馬太鞍溪堤防完成後才有土地,雖農民是非法使用,縣府並沒忽略農民辛苦,只要配合開發案簽署同意書,縣府將發放地上物補償金。

防疫所表示,已和這位陳姓農民溝通很久,但對方避不見面,縣府仍希望盡量和農民溝通,透過當地土地權益促進團體、其他佔用戶幫忙勸說,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強調「絕無逼迫」農民。如農民還是不同意,將會透過訴訟排除土地佔用,希望儘快於今年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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