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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計學者踢爆 內湖公所違法開挖山坡地

2015/03/11 08:00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都市計畫學者楊重信日前在臉書爆料,內湖區公所於去年十月時在大湖里開闢新道路,破壞當地山坡地水土保持。台北市工務局大地處表示,內湖區公所去年的確未經申請開闢山坡地,目前已要求重種植被做水土復育,並於去年十月開罰十萬元。

楊重信:是否涉土地開發利益 市府應調查

楊重信表示,內湖區大湖段等五筆土地違反《水土保持法》,內湖區公所不可能是「法令認知」不同的問題,更不可能是「誤會一場」,背後是否關乎土地開發利益,都必須說明清楚,也呼籲柯市府必須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楊重信表示,《水土保持法》明訂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就施工的相關罰則,違者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希望有關單位可以交代該案目前的進展。

大地處:未申請就施工 開罰10萬並復原植被

大地處審查管理科科長梁成兆證實處理過此案。他表示,山坡地開發都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再經由大地處做完環境評估才可開闢。然而,由於內湖區公所沒有提出申請就施工,造成當地水土流失,因此於去年十月開罰十萬元,並令復原當地植被,預計四月一日完成。

梁成兆表示,在該案復原狀況結案之後,區公所才有辦法再對該地重新做出開闢道路申請,屆時大地處會重新評估,不一定會核准。

內湖公所:已中止工程 不會再申請開發

內湖區公所經建課課長林金玫表示,最初是因為當地居民要種植果樹,需要使用車輛運送農作物及農藥,透過當地民意代表陳情,區公所才開闢新路段。區公所並不曉得需要先做環境評估,經過大地處指正後,已中止相關工程,除透過預算支付廠商的施工費,十萬元罰金則由負責該案的同仁自行負擔,同時接受行政處分。由於該地開發挨罰,區公所也沒有再收到民眾的陳情,因此未來將不再對該地開發,也不會再提出開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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