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收費格多 停管處︰供需問題
2015/04/01 08: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全市路邊汽車停車格共四萬個,實施收費的有一萬八千多個,九十八%在原台中市區,而市區七月一日又有一千六百八十格納入收費,讓市區民眾質疑為何「一市兩制」。停管處表示,停車收費考慮的是供需問題,根據自治條例規定,平均停車率達六十%者得納入收費範圍。
據停管處統計,全市路邊汽車停車格共四萬多個、機車停車格四萬五千多個,實施收費的汽車停車格有一萬八千多個、機車停車格則有三千六百個,每年停車費收入約五、六億元。
收費的停車格絕大多數在原台中市區,原台中縣區實施收費者只有烏日區三百五十三個汽車停車格、一百四十四個機車停車格,以及豐原區卅一個汽車停車格。以汽車停車格來說,縣區收費只有三百八十四個,佔全市收費停車格的二%。
在市區停車處處要收費,縣區路邊卻可免費停車,讓市區民眾感到不平。停管處長張應當對此表示,停車收費不是區域均衡的問題,而要考慮供需問題,都市發展到哪裡,停車收費到哪裡,市區商業活動熱絡,停車需求高,容易出現供需失衡、停車秩序混亂等現象,必須以收費進行管理。
張應當也指出,依照「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規定,平均每小時停車率達六十%,得納入收費範圍;停管處未來會持續觀察、檢討各行政區的停車供需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