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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獎金濫發 市府編列5億8千萬

台北市各機關編列獎金情形

台北市各機關編列獎金情形

2015/04/13 06:00

交通局編了1億3千萬罰單獎金

〔記者蔡亞樺、郭逸/台北報導〕為免浪費公帑,台北市長柯文哲砍公務員加班費、交通補助費。事實上,台北市政府各機關今年編列五億八千多萬元的工作獎金,其經費來源與加班費「一脈相承」,全由公帑支應,但多項獎金被質疑濫發,包括交通局編一億三千萬元的罰單獎金、環保局兩千兩百八十萬元的取締獎金,竟是「人人有份」,從第一線執勤人員到內部行政都能領,如同「老鼠會」層層領獎。

能否停發?人事處:還要研究法制面

對此,北市人事處說,獎金編列是依「支給要點」等中央訂定的法源,因此獎金數額須由行政院核定才能發。至於北市府能否單方面停發獎金,人事處坦言,從以前至今未曾這樣做過,也不大可能這樣做,但若市長有想法,需要進一步研究法制面是否允許。

第一線開單、取締 內勤也人人有份

交通局停管處、交工處、公運處、裁決所與隸屬於警察局的交通大隊,各編「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凡紅單到繳率、違停罰單舉發準確率等績效達九十%,第一線開單的基層人員,每月能領四千元獎金,主管也能分一杯羹,處本部主管每人三千兩百元、科室主管各兩千元的固定獎金。

無獨有偶,環保局編列亂丟垃圾、菸蒂等破壞環境的取締獎金,也是統統有份,以開單告發亂丟垃圾的稽查員為例,該罰單一千兩百元可領一百八十元的獎金,連帶寄罰單的內勤人員,也能領一百八十元的獎金。

修車、焚化廠都有 市議員批濫發

北市三座焚化廠今年一千一百多萬元「焚化績效獎金」,評核標準是焚化效率、公安管理、爐溫管理等項目,皆是原本就應做好的份內事,每人每月最高可領三千元獎金;環保局修車廠今年續編技術員工「修車績效獎金」,共七百九十多萬元。

北市議員林世宗質疑,修車廠員工職責不就是修車嗎?為何還有獎金可領,焚化廠工作人員的工作就是做好各項焚化操作與管理,維護焚化廠安全、把爐溫管理好,都是職責所在,竟然也要發獎金,亂花人民納稅錢。

北市交通局副局長張哲揚說,以往獎勵金都依規定核發,未來也會持續編列,做為一種鼓勵。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強調,編列各項獎金皆是中央訂定的法規,目前行政院針對所有獎金核編的適宜性進行通盤檢討,若中央認為不該發,會配合不發。另勞檢處進行勞安檢查、商業處進行稽查等,原先也編有獎金,由於行政院檢討後取消,今年度已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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