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拆除倒數 地政局:不會強拆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區段徵收案已完成徵收發價作業,依法十二月卅日是最後搬遷限期,但是仍有抗議戶「拒遷」,何時拆除添變數。地政局表示,搬遷期限主要是「搬遷獎勵金」的最後期限,鼓勵拆遷戶配合,會再努力溝通,不會「強押」他們搬離。
傳抗議戶與反南鐵東移自救會結盟
市府已在中國城作部份加圍,讓拆遷戶感受拆除行動「逼近」,甚至傳出反南鐵東移自救會與中國城抗議戶「結盟」,將聯合抗爭行動,拒遷的中國城店家也懸掛明顯抗議布條,中國城何時拆除?變數難料。
不過,最近也有僅存零星住戶忙著搬家,林先生無奈地說,市府以每坪約卅六萬元補償,趕在年底前要求他們搬離,反觀市府明年就要公告地價新漲幅,看在他們心裡很不好受,奮鬥廿幾年才有的家,「等不到好光景 」就要毀於一旦。
地政局表示,徵收案已完成徵收公告程序,之前近八成民眾同意協議價購,並已於十月十五日前發價,以及產權移轉登記完成,目前產權已屬市府所有,因此針對之前已協議價購民眾,發文告知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搬遷,以利發放搬遷獎勵金。
卅日為搬遷獎勵金期限 將再勸導
地政局表示,區段徵收案已於十月廿日公告徵收,公告期間自十月廿一日起至十一月廿日,依法於十一月廿七日徵收補償費發放完成,將於十二月廿一日存入專戶保管,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被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權利義務終止,因此才針對被徵收民眾,發文告知十二月卅日前完成搬遷,以利發放搬遷獎勵金。
地政局表示,對未於搬遷期限內搬遷的住戶,除特殊情形外,即喪失搬遷獎勵金領取資格,將再勸導尚未搬遷的店家住戶,依法定程序限期搬遷。
都發局表示,中國城拆除作業已發包,主要是就完成協議價購無異議的部份先行安全加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