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課綱可以修改,歷史不能遺忘

沒有轉型正義的決心,就算留有「白色恐怖」的字眼,也無法改變我們不願去正視歷史的事實。

胡博硯

1933年5月10日,希特勒已擔任德國總理超過三個月,當日,納粹黨人衝入柏林大學(Friedrich-Wilhelm-Universität zu Berlin,現改稱Humboldt-Universität zu Berlin)圖書館,在廣場焚燒館內圖書。之後為了紀念這一天,每年柏林大學圖書館(現為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駐地)外廣場都會舉辦「用閱讀對抗遺忘」(Lesen gegen Das Vergessen)活動。

每年5月10日,柏林大學「用閱讀對抗遺忘」活動。(圖:www.linksfraktion.de)

納粹帶給德國一段非常慘痛的歷史,這段歷史最終在1945年5月8日劃下句點,雖然不甘願,但聯軍解放了德國,戰後的德國對於這段歷史莫不深刻檢討。「轉型正義」是這個國家在重建過程中,從沒被遺忘過的任務。對於戰後的賠償與道歉,德國從未沒有卸責。這段納粹歷史出現在德國教材裡自然也是毋庸置疑。

1970年,時任德國總理Willy Brandt華沙抗暴紀念碑前一跪,除了讓個人得到諾貝爾獎外,也讓德國在國際地位上大幅提升。1991年,德國從分裂走向統一,旋即展開新一階段的國家整合工作,轉型正義依然扮演重要角色。

1970年,時任德國總理Willy Brandt華沙抗暴紀念碑前一跪,除了讓個人得到諾貝爾獎外,也讓德國在國際地位上大幅提升。(圖:
www.germany.info)

德國的轉型正義,不管是在二戰後,或是統一後,都面臨層層考驗,並非一路順遂,甚至飽受批評。例如,對過去國安人員的審判工作進展有限。但德國政府不論是哪個政黨執政,卻從未忘卻這件事,轉型正義進展上的不順利,從我這個在德國唸法律的人眼中,是必然的。因為「在一個統一的國家中,轉型正義絕不是旱地拔蔥式的改變,更不是鬥爭式的清算」。

撫平傷痕,就得面對歷史。

在我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的通過,針對過往「白色恐怖」下的受難者與家屬給予一定補償,就是轉型正義的一環。在教課書中抹去這段歷史,並不會讓國家走得更穩定健全。

白色恐怖時期審判書。(文化部提供)

高中歷史課綱爭議發生後,「白色恐怖」一詞就成為了雙方爭執的焦點。「白色恐怖」(White Terror)並非台灣人獨有,更不是什麼情緒用語,而是起源於18世紀的法國。定義也許可以再討論,但課綱爭議的重點絕非在教育部一再鬼打牆強調「白色恐怖」。

至於問題出在哪?也許日本的例子可以說明。同為戰敗國,日本政府多次針對二戰道歉卻不被各國接受,原因很簡單,僅是缺乏「誠意」。想想日本,看看自己,也許教育部該思考的是,何以日本的道歉缺乏「誠意」?何以教育部未刪「白色恐怖」一詞,課綱爭議卻仍繼續延燒?

因為,沒有轉型正義的決心,就算留有「白色恐怖」的字眼,也無法改變我們不願去正視歷史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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