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韋恩的食農生活》昆蟲蛋白質是未來趨勢,《上下游》的質疑有點好笑

韋恩的食.農.生活

今天《上下游》來了一篇沒頭沒腦的報導,劈頭就講「蟋蟀是昆蟲還是食物?晁陽綠能蟋蟀餅乾 法規三不管地帶」。這種二分法的引導式問句,還真像《壹週刊》慣常製造對立的問法呀!出現在《上下游》,還真令人意外。正巧本人上禮拜才從泰國買回一包油炸蠶蛹,吃起來真是香香酥脆,又像炸溪蝦、又像蠶豆酥,一邊吃一邊看到這新聞,還真是發笑。

不用問了,告訴你答案,蟋蟀既是昆蟲又是食物,不行嗎?蟋蟀作為食物,沒什麼疑義的,也沒有三不管四不管的。

泰國買回的油炸蠶蛹,吃起來香香酥脆,又像炸溪蝦、又像蠶豆酥。(圖:作者提供)

為甚麼呢?《上下游》質疑的部分其實把兩件事混為一談,並不時地偷換概念。討論蟋蟀可不可以吃,該分為哪兩件事呢:一是法規到底允不允許,二是到底安全衛生有沒有問題。

法規到底允不允許吃蟋蟀

《上下游》質疑的依據是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裡面找不到蟋蟀,所以有問題。但是文中其實也告訴我們了:「食藥署食品組科長高怡婷解釋,食品原料不可能正面表列..食品原料不是走事前審查制,也不需要許可證。」...談到蟋蟀這案例,除非有人檢舉,食藥署才會要求業者提供相關食用歷史資料,並請專家、醫師評估,沒問題就列入一覽表。」翻成白話,不是說沒放進一覽表的東西就代表不能合法的拿來吃。我舉個例吧,如果到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去查,你會發現豬肉查不到、雞蛋查不到、小麥也查不到。怎麼回事?! 這些不都天天在吃嗎? 難道吃這些不合法?這不是笑掉人家大牙嗎?

蟋蟀沒有TGAP代表食安全有問題?

沒錯,TGAP台灣良好農業規範是管理相關飼養流程,蟋蟀並未被納入其中。但是TGAP並沒辦法包山包海、無法涵蓋所有的農產品啊,像畜產品,TGAP也只有涵蓋牛、羊、豬而已,你要吃個鹿肉、馬肉是沒有的,但是你說這樣鹿肉、馬肉就一定有食安問題嗎?其實講那麼多道理,不如我只問你《上下游》一句,你質疑別人,總可以用同樣標準檢視自己吧。隨便看看《上下游》賣場賣的商品,就以紅藜來舉例吧,請問上下游賣的紅藜:

Q1:在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查不查得到?

A:沒有

Q2:紅藜有沒有TGAP?

A:沒有

所以上下游要不要檢討一下你賣紅藜合法嗎?

結案。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韋恩的食.農.生活 昆蟲蛋白質是未來趨勢,上下游的質疑有點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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