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韋恩的食農生活》台灣人,你吃過期食品只是自作自受!!

韋恩的食.農.生活

在端午節前夕的5月26日,台北「福有企業有限公司」於高雄市的倉庫遭檢舉而查獲貯存過期的「斑節對蝦」61箱,北市衛生局獲報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120萬元,同時廢止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認定福有公司涉嫌意圖欺騙他人,全案將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南市衛生局表示,依福有企業出貨紀錄,這些逾期蝦子主要供應德安百貨內的鮮洋食品、大大茶樓、精彩火鍋、快樂小館、威靈頓街1號等餐廳。

去年一月,北市衛生局就已稽查威靈頓台北館前店,自行銷毀過期臘腸5公斤。(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為什麼這種過期食材事情一再發生?

因為台灣人健忘而濫情,這個企業沒有用消費者的力量抵制,讓他一次倒,所以現在吃到過期食材也只能說是自業自得,怪不得別人。

慣犯的企業,卻被台灣人縱容。(北市衛生局提供)

這個企業體根本是慣犯,但是被台灣人縱容。

福友企業根本就是精彩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精彩國際開發集團)其中的 一員,食材專門供應集團裡其他餐廳,包含上閣屋、大大茶樓、精彩火鍋、快樂小館等知名餐廳。說他們餐廳知名不只是因為確實這些餐廳曾經紅極一時,而是這些餐廳去年就上過報,用了過期食材:2016年1月18日台南市衛生局查獲「鮮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安百貨14樓的倉庫儲存大批逾期食品,並將這些食材提供給同集團的精彩火鍋、大大茶樓、上閤屋與威靈頓街1號等4家餐廳全台多家分店使用。其中冷凍生鱈魚卵購自台北姮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梅花豬肉來自台北福有企業公司。

是不是感覺劇情很面熟? 一樣是福有企業公司供應鮮洋食品、大大茶樓、精彩火鍋、快樂小館、威靈頓街1號這些餐廳? 所以這根本令人懷疑是集團犯罪,而且是慣犯。

查公司登記資料就可以看出來,其實精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是福有企業公司的唯一股東,福有企業公司的董事代表是賴偉琨,同時也是精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人,同時也是股份所有權人兩家公司登記地址也在同一個地方,所以兩家公司可以說根本就是同一個老闆!(董事長及其他董事持股都是零!為何股份都在監察人手上,而不出來當董事長就很更耐人尋味了) (登記資料如附圖)。

兩家公司登記地址也在同一個地方,所以兩家公司可以說根本就是同一個老闆!(作者提供)

但是為何慣犯可以一犯再犯?因為台灣消費者就是縱容的共犯!

這些餐廳根本商譽有問題,竟然還會有人一再去消費,大大茶樓、上閤屋與威靈頓街1號等等就是吃定台灣人根本健忘,而且貪小便宜,重視食安都是嘴巴講講。
而政府呢? 抓到一次就只會罰最多120萬、移送檢調,但是繼續讓廠商做生意,而不加強稽核檢查,這樣根本是放水縱容壞人!

台灣消費者還不醒醒嗎?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縱容壞人就是自找死路,對於這種無良企業,我們絕對不該再去消費,一定要抵制讓他倒。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韋恩的食.農.生活 台灣人,你吃過期食品只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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