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林濁水觀點》當烈士入忠烈祠,不要平反:政治受難者不一視同仁,台灣人才真正誕生

幾十年來,轉型正義運動的核心精神一直被設定是冤屈的平反;如今在我們把台灣兩個歷史階段政治犯完全不同的遇境對比出來後,對於轉型正義把平反當成涵蓋一切的核心價值的作法無論如何必須重新檢討。

林濁水

自從2004年之後,在28紀念日和國際人權日中樞典禮中由總統頒發政治受難者「回復名譽證書」是每年兩大轉型正義的平反儀式。

本來,分別在1995和1998年公佈實施《228補償條例》和《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都規定國家應該對政治受難者賠償和回復名譽,其中,補償進行得很快,如今領到補償或賠償的已經近萬了,但是在回復名譽方面,一直到2004年,受難者才第一次親自由中華民國總統手上領到回復名譽證書。

早年,政府對受難者只有賠償但是不頒發回復名譽證書,以致於一再被批評是對寃屈了的受難者根本沒有「平反」的誠意。於是2004年後每一年都有受難者向中華民國申請,到現在。228回復名譽證書發出給了1025份,白色恐怖不當審判回復名譽證書發出了4069份。

228受難的和早期白色恐怖的受難的家族,受難的人經歷固然悲慘,活下來的,出獄之後,仍然長期受到監控,警察不定時到家臨檢,如果要就業,公司會被情治單位警告,處境之慘往往生不如死。家族一代一代都屈辱地在政府監控之下煎熬渡過40年漫漫歲月,如今被政府承認清白,整個家族心情激盪,情緒奔瀉,情不自禁地對對政府感謝感謝再感謝,情景撼人。例如:

高齡95歲的受害者傅仁鴻從總統蔡英文手中,接下等待70年的「回復名譽證書」。傅仁鴻在二二八事件後因為對時局不滿,公開批評,結果就被關,事後,一個字也不敢說,家人只知他被關過,但細節全部不知道,因為「不知道是最好的保護」。傅仁鴻說,對殘暴、邪惡的國民黨深具戒心,一直等到蔡英文當選總統,民進黨贏得國會多數後,才放心提出申請回復名譽。

高齡95歲的受害者傅仁鴻從總統蔡英文手中,接下等待70年的「回復名譽證書」。(記者劉信德攝)

傅女兒説,父親緊緊把證書抱在胸前,不肯讓家人幫他拿,回到家中把證書放到他珍藏物品的櫃子裡,她每周回家探視一次,父親爾偶會要她把證書拿出來給他看一下。她說:「這個證書對他的意義非常重大」。 

這是去年的例子,今年場景同樣令人心酸:

基隆參議會副議長楊阿壽因為批評國民政府官官員,在二二八遭誣陷鼓動市民參加抗爭被通緝,其子楊國仁則被警察打死,陳屍在田寮河。楊阿壽的家屬說楊阿壽如果沒有回復名譽,在台灣歷史上將永遠是通緝犯,後代子孫心中永遠的痛

回復名譽的場景固然動人,但是他們真的需要有了一份那麼珍貴的中華民國總統頒發的證書才能平反、恢復名譽嗎?或者領了證書後他們的名譽就和平常人一樣的公平了嗎?

兩個歷史階段,政治犯榮辱天差地別

國民黨政府抓政治犯關進行政治迫害,從228開始一直到1992刑法100條修正持續了45年之久。45年之間,以1979年美麗島事件加以劃分,之前之後社會對政治犯「名譽」的認定完全不一樣。在之前,政治犯在社會上的處境經常是連親朋好友都避之如蛇蠍,以致於走投無路,非常淒涼;但是,美麗島案件爆發後,國民黨政權擋不住美國壓力不得不公開審判,結果是「叛亂份子」在法庭光榮地坦承自己的台灣獨立立場,一時之間,在民眾心中,這些受難者突然獲得了無比的榮耀,和過去大家心目中政治犯那種陰陰暗暗的形象完全不一樣;再10年後,民眾紛紛支持他們成為國會議員,再一次地確認他們的榮耀。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民進黨當選53席,其中政治犯13人,黑名單5人,受難家屬5人,辯護律師5人。這樣,受難者都已經被人民當做英雄豪傑了,那裡還需要向中華民國去申請,去被批准然後才被認可自己的名譽並沒有跟不上芸芸眾生之處?

美麗島案件爆發後,國民黨政權擋不住美國壓力不得不公開審判,結果是「叛亂份子」在法庭光榮地坦承自己的台灣獨立立場,一時之間,在民眾心中,這些受難者突然獲得了無比的榮耀,和過去大家心目中政治犯那種陰陰暗暗的形象完全不一樣。(維基共享)

同樣是政治犯,在命運的操弄下,境遇居然有人像是飛昇在天,有人如下沈地獄,人世間的不平真是莫過於此了。只是這一番對比,在為228受難者領証時流洩出的無比悲憫情境震撼之餘,也因為台灣的歷史有這樣強烈的不平而心痛非常。

比起美麗島叛亂份子,228受難者,一則沒有公開的䆺判;二則他們沒被赦免;三則民主化後他們如果還活下來都已經年過古稀,不像美麗島政治犯還可以在台灣民主化和本土化的狂飈歲月生龍活虎於街頭政壇;然而,他們還有更慘的,像是楊阿壽,當了參議會副議長,當時必定是基隆一號人物,不幸在長期的折磨之下,心態居然內縮、卑微到今天他們的後代需要鄭重其事地去向中華民國申請到了一紙証書,才能覺得自己的名譽回復到和芸芸眾生一樣,才能心安,也因此充滿了感恩。

也許,許多申領證書的人,他被迫害只是當時發出幾聲不平之鳴,並沒有挑戰權力體制的想法,不像美麗島案有清楚意識地要組黨挑戰戒嚴,有的還要推動台獨運動;他們在1947年受難時,甚至有的根本連批評政府都談不上,例如,去年回復了名譽的嘉義梅山劉戊成,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在田裏農耕,就莫名奇妙地被國民黨軍隊逮捕槍殺,像這樣莫名奇妙地被害的,求個賠償和平反,的確合情合理;但是像基隆副議長楊阿壽站在民眾立場發言而犧牲,豈不是應該得到享受民主的後代感謝褒揚,讓他們比芸芸眾生獲得更大的名譽?怎麼現在我們只是告訴他,你有資格擁有和一般人一樣的名譽了?

事實上,面對既專制又堅持把為害台灣人民利益的統一反獨立當國家目標的政權,許多美麗島人士雖然嚴守選舉和相當節制的群眾運動,但以勇氣決心挑戰體制,否認官定意識型態,追求台獨固然了不起;然而在228時,被害者並不只有無辜而莫名奇妙受難,或者比美麗島人士低調地抗議,並不挑戰體制和統一意識型態的人而已;在228當時,更有許多受難者面對當時比美麗島事件時期更殘暴的國民黨政權,便義無反顧地揭竿而起的,毫無疑問,他們的行動比起美麗島人士是更為壯烈。例如這一次領到名譽證書的就有這樣的例子:高齡九十一歲的謝一誠,爆發二二八事件時,正值二十青春年華,經營小生意,軍人開始清鄉屠殺百姓後,他趕回台中市加入抗暴,結果被以「強盜」罪名逮捕,判刑七年,並遭刑求虐待。

高齡九十一歲的謝一誠,爆發二二八事件時,正值二十青春年華,經營小生意,軍人開始清鄉屠殺百姓後,他趕回台中市加入抗暴,結果被以「強盜」罪名逮捕,判刑七年,並遭刑求虐待。(記者張軒哲攝)

面對這樣比美麗島事件的壯烈行為,今天有權的人真的好意思說:「來,你申請的證書我們核可了,你被平反了,你的名譽和大家都一樣了?」真的好意思這樣說,同時大方接受他的感謝嗎?

轉型正義運動的核心精神不應只是冤屈的平反;三個類型不應該被齊頭對待

幾十年來,轉型正義運動的核心精神一直被設定是冤屈的平反;如今在我們把台灣兩個歷史階段政治犯完全不同的遇境對比出來後,對於轉型正義把平反當成涵蓋一切的核心價值的作法無論如何必須重新檢討。

基本上,受難者有三大類型,三個類型不應該被齊頭對待:

一、無辜的被害者,這些受害者依其意願予以平反,回復名譽合情合理。

二、認同國民黨體制但是因為有所批判而受難的,他們對台灣的民主化有不同程度的犧牲奉獻,國家應該主動褒揚,不是等他們申請恢復所謂的名譽。

三、對於揭竿而起的,我們沒有選擇餘地,只能尊為先烈。

國家如果把這三種犧牲一視同仁,然後全部依據平反的精神處理,坦白講是出於權力的傲慢,這行為本身就是該被轉型正義的。

轉型正義運動的核心精神一直被設定是冤屈的平反;如今在我們把台灣兩個歷史階段政治犯完全不同的遇境對比出來後,對於轉型正義把平反當成涵蓋一切的核心價值的作法無論如何必須重新檢討。(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確實,依據現行的法律—《228補償條例》和《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都把這三種價值混為一談,但是這兩樣法律都制定在國民黨執政並且擁有國會多數時,當時的統治者國民黨,在維護自己統治正統性的前提下,「平反」和「補償」已經是他們接受的上限了,至於民進黨,力不如人,受限於客觀的歷史條件,便只能妥協到兩法的通過就好;如今民進黨既然已經全面執政,怎麼可以還抱持著和當權時代的國民黨同樣的價值觀,做同樣的傲慢的事?

前幾天,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表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於2017年底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在今年掛牌運作,因此今年,2018,是「轉型正義元年」。假使國家的價值觀不改,認為只要成立了一個新官署,就有轉型正義,轉型正義便從此開始,那麼所謂的正義也許是國家的正義,但恐怕不是台灣人民的正義。

進一步說,為什麼國家官署掛牌了台灣的正義才進入元年?以228的正義轉型來說,他真正的元年豈不應該是1987年?1987,由鄭南榕和政治犯、長老教會、民進黨基層幹部成立了228和平促進會,發動了一連串和國民黨政權抗爭的街頭群眾運動,沒有那一連串的抗爭,何來後來的228和平基金會以及《228補償條例》乃至此後轉型正義的進一步發展?

無論如何,可以對烈士行誼和無辜民眾行為清楚地分辨,懂得崇敬烈士;同時懂得從民間立場而不是國家立場設定價值後,台灣人民的主體性才會真正的建立起來。台灣人才算真的誕生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