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陳為廷丟鞋案二審開庭 劉政鴻仍未出庭

陳為廷丟鞋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劉政鴻還是未到庭。(記者楊政郡攝)

陳為廷丟鞋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劉政鴻還是未到庭。(記者楊政郡攝)

2015/01/29 11:4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三一八學運領袖之一陳為廷,去年向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案,法庭審理期間劉一直未到庭,陳請求法官傳喚、甚至拘提劉,據悉,劉已具狀表示不追究陳的刑責,今開庭後陳說,我丟鞋沒禮貌,他以公權力硬闖別人靈堂有禮貌嗎?希望有當庭對質機會。

陳為廷說對日後規劃,目前沒有參選、參政準備,只想把書好好念完,希望支持島國前進的人士繼續凝聚力量,繼續在苗栗地區耕耘。

陳為廷去年對劉政鴻丟鞋案,苗栗地院判決指出,陳對劉丟鞋逾越合理表達意見範圍,一般人都視鞋不乾淨,而人的頭部也是尊嚴的表徵,陳丟鞋擊中劉頭部,羞辱意味甚濃。

陳為廷不服上訴,主張「要回球鞋」,他認為丟鞋屬言論自由,劉政鴻以公權力強闖私人喪家,他們表達反對意見及正當防衛手段,只是言論自由範疇,沒有不妥。

今劉政鴻也未出庭,但審判長表示劉已具狀向法官表示不願再追究,律師林志忠說,劉政鴻提告卻不到庭,我們需要詢問證人,與他當面對質,釐清言論自由範疇,政治人物可以任期間提告,卸任就丟一句「不追究」了事,這是不負責任,完弄司法不可取。

陳為廷丟鞋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劉政鴻還是未到庭。(記者楊政郡攝)

陳為廷丟鞋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劉政鴻還是未到庭。(記者楊政郡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