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罹難兒童無理賠 王定宇力拚連署修法

台南綠委王定宇南台震災中不幸罹難的未滿15歲兒童,因《保險法》規定無法理賠,將於今日力拼連署修法。(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在南台大地震中倒塌的永康維冠大樓傷亡嚴重,而不幸罹難未滿15歲孩童有30多位,但因為現行的《保險法》規定,無法得到理賠。台南綠委王定宇對此表示,原先法規中的用意是避免兒童被父母投保後蓄意傷害來詐保,但忽略了「災害」的風險,因此將於今日力拚連署修法。
王定宇昨夜在臉書上指出,他目前已完成修法的擬案,在今天連署完成後,即可正式提案,讓人民都受到制度的保護。在擬案中王定宇指出,《保險法》第107條雖防堵了道德風險(即避免父母詐保),卻也未考慮到未滿15歲兒童遭遇災害的情況,這樣的法條「實有修正之必要」。
許多網友看到後也紛紛留言表示意見,有人肯定王委員修法的態度,希望法律跟制度應該要朝現實層面來修正,但也有網友提出「災害如何定義」的疑問,王定宇則回答他指的是《災害防救法》中所明文規定的災害。
至於《災害防救法》中的災害定義為:「(一)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等天然災害。(二)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
王定宇臉書貼文:
定宇向頭家報告...針對有30多位未滿15歲震災罹難者,因保險法的規定,無法獲得理賠,原來的立法要旨是為了保護孩子免於詐保的傷害,卻忽略了災害的風險,定宇已經完成擬案,明天連署完成,將正式提案修法(如附圖檔),讓制度更能保護人民。
Posted by 王定宇 on 2016年2月22日

王定宇已完成修法的擬案。(圖擷自王定宇臉書)

在擬案中王定宇指出,《保險法》第107條雖防堵了道德風險(即避免父母詐保),卻也未考慮到未滿15歲兒童遭遇災害的情況。(圖擷自王定宇臉書)

王定宇已完成修法的擬案。(圖擷自王定宇臉書)

王定宇昨夜在臉書上指出,他將於今日力拼連署修法。(圖擷自王定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