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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問題嚴重 立委提修法勒戒前先戒癮治療

立委顧立雄提修法,擴大施用毒品醫療前置化。(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立委顧立雄提修法,擴大施用毒品醫療前置化。(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6/07/05 12:24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我國監所超收多年,引發監所人權爭議,受刑人並有46%與毒品有關,總統蔡英文甚至將毒品防制列為「五大安定計畫」政見之一。為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民進黨立委顧立雄擬提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戒癮治療」為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的前置醫療程序,避免被告因監禁剝奪社會依附,更難擺脫對毒品的依賴,並改善監所超額收容問題。

修正草案規定,單純施用毒品是自傷行為,違法性甚微,檢察官應先命被告完成戒癮治療,支持被告達到戒治目的。戒癮治療種類、內容、及治療完成認定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為擴大醫療模式適用範圍,修正草案也明定再犯者適用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規定的「自新期間」,由現行法5年縮短為2年。

草案明定,若被告未完成戒癮治療,檢察官得命其繼續接受治療,或聽取醫療機構專業意見後,聲請法院裁定令被告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期間不超過2個月。

草案也鼓勵毒品施用者於犯罪未發覺前,主動請求藥癮醫療機構治療,明定施用者在完成治療後,於法律追溯全時效內,不再受司法追溯,避免司法程序干擾正在進行中的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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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顧立雄提修法,擴大施用毒品醫療前置化。(立委顧立雄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提修法,擴大施用毒品醫療前置化。(立委顧立雄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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