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負偏重?財部:檢討自住房屋稅負
2016/07/30 20:02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對於近來外界質疑房屋稅稅負偏重,財政部今天表示,將朝3大方向研議,包括:檢討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期程、檢討自住房屋稅負是否合理、與內政部推動房地稅基查估機制,目前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評定1次,擬縮短為2年調整1次或逐年調整。
財政部說明,部分地方政府公告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已沿用30年未調整,導致房屋標準價格嚴重偏離實際情形,房屋評定現值偏低,房屋稅負未盡合理;因此,財政部2014年函請地方政府於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時,應將房屋構造標準價格合理調整。
對於外界反應房屋評定現值調整導致房屋稅偏重,財政部則表示,將朝3大方向檢討。首先,目前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評定1次,無法適時合理反映實際狀況,若能縮短為2年或逐年調整,於建材或街路繁榮程度變動大時,調整幅度將較溫和,在街路繁榮程度沒落時,也可適時調降路段率,因此將檢討鬆綁3年期間限制。
其次,由於各縣市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時間不一,調整幅度也不同,是否因此影響自住房屋稅負,財政部將了解各縣市近期重新評價情形,整體檢討自住房屋稅負。
另外,財政部重申,由於房屋及土地稅基評定,影響課稅合理性與公平性,財政部與內政部已建立平台,將共同推動房屋稅及地價稅稅基合理評估機制,以提升房地稅基的正確性與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