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故宮前院長馮明珠 更改赴中年限公文曝光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卸任3個多月就迅速轉任北京故宮博物院顧問,依據故宮內部的公文資料顯示,過去故宮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政務人員都必須離職滿3年,赴中才毋須經內政部會同國安局、法務部及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許可,但馮明珠卻在今年5月4日發函予內政部,要求將她與當時的政務副院長周筑昆的3年規定降為1年,更趕在520政黨輪替前,於5月13日再度將1年規定降為3個月,民進黨立委齊聲痛批馮明珠濫用職權、視法律為無物。
任內和中國「交流」頻繁的馮明珠,不忘為卸任後鋪路?根據故宮內部公文顯示,馮明珠於4月15日由人事室簽出公文,認為故宮執掌事務未若國安局等有高度機密,要求將她與當時政務副院長周筑昆卸任須滿3年、赴中不需申請的規定降為「退職後1年」,人事室簽出後,馮明珠於4月19日批「如擬」,並於5月4日發函予內政部移民署;馮明珠後來又在5月13日再度發文予內政部移民署,要求改為「由退職後1年縮短為3個月」,該份公文以「超強效率」迅速於1天內簽發。
馮明珠於政黨輪替前大動作更改規定,在院內早就引起非議,院內不少公務員都認為,已是看守內閣的馮明珠,迅速簽發有關自身利益公文,違反行政倫理,更質疑目前兩岸情勢急凍情況下,只有馮明珠輕鬆獲得北京故宮顧問一職,馮明珠長期服務故宮,對故宮維安、國寶存放等瞭若指掌,箇中耐人尋味。
馮明珠於離職前更改規定之舉,民進黨立委何欣純痛批,「這樣的前朝官員離譜至極點」,她表示馮明珠任內面對北京故宮侵權爭議不積極處理,離職前更改規定,「濫用職權、視法規於無物、置國家利益不顧!」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指出,從公文可看到馮明珠修改規章就是為了私人新職務,不僅違反官箴,也可看到馮明珠將故宮做為私人派閥,希望馮明珠對北京故宮顧問一職應「知所進退」。
馮明珠則表示,退職後赴中年限從3年改為3個月,是因故宮事務未涉及機密,並且都經移民署與人事總局核定,強調非她所主導,她也澄清北京故宮顧問職為榮譽無給職,認為自己能和國際知名學者如Dame Jessica Rawson、L.Ledderose同列北京故宮顧問,「是為台灣學界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