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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李全教涉賄挨告 勞動部政次郭國文無罪

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怒告勞動部政務次長、前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誹謗,士林地院判郭無罪。(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怒告勞動部政務次長、前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誹謗,士林地院判郭無罪。(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2016/10/23 15:3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嫌賄選案紛擾一時,他本人雖極力喊冤,但相關官司卻連連敗退,他過去也怒告多名評論此事的媒體人、議員及立委妨害名譽,也都被法院認定無罪,其中官司拖最久的就屬勞動部政務次長、前台南市議員郭國文,士林地院經數月審理後,也判郭無罪,仍可上訴。

郭國文曾在三立電視台政論節目「54新觀點」中,針對李全教涉嫌賄選案發表意見,質疑李的資金來源,另也在去年初投書本報,以《「慣犯」李全教的兩面手法》為題評論李全教案,並發表對議長工作及地方政治生態之看法,未料遭李全教提告誹謗。

郭國文強調,他在文章寫下:「議長到底有什麼魔力,真要花個上千萬來謀此大位」、「以往,無非是喬人事、工程配合款、土地徵收圍事」等語,只要配合後文「筆者認為,隨著民主政治透明化與法制化,議長應是議會程序的主持者」、「議長不應被賦予過多權力,讓其操縱權利,應減低誘因,職責單純透明化」,就可知道是在評論地方政治生態。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郭國文發表之言論與公共利益有關,對於具體事實有合理之懷疑或推理,目的並非損害他人名譽,足認屬於「善意評論」,且李全教是公眾人物,本應受到公評,據此判郭無罪。

據了解,李全教案共分為3部分,包括刑事的議長賄選案、議員賄選案,以及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其中議長賄選案,一審李被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議員賄選案則被台南高分檢發回南檢續查,民事部分則已於今年8月30日被判決當選無效確定。

而除了郭國文外,李全教還狀告立委葉宜津、王定宇、南市議員邱莉莉及三立主播廖筱君等人,但眾人一審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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