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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讓步進入逐條審查 電業法拚本會期通過

電業法今天上午進入逐條審查(記者黃佩君攝)

電業法今天上午進入逐條審查(記者黃佩君攝)

2016/12/14 14:30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電業法今進入逐條審查,原上午國民黨露出杯葛態勢,包括王惠美、張麗善等委員均表示要釐清電業管制機關位階後才進行審查,但後來讓步進入逐條審查,同時確認A、B兩版本法條再回頭確認。上午已審完一成條文,下午及明議程續審,預計法條明天可如期送出委員會,交付院會協商,拚本會期通過。

立院經委會本週全力審查電業法,明天原預定審查農業金融法議程,也於昨天經召委黃偉哲同意,變更為審查電業法,力拚明天即送出委員會進入協商,本會期全案通過。

今上午國民黨團原露出杯葛態勢,在進行廣泛討論時,國民黨表示應先釐清電業管制機關位階,否則不進入審查。國民黨委員張麗善表示,她認為照行政院版本,由主管機關指定電業管制機關,未來就可能是能源局,但她認為應有類似NCC或公平會的具獨立性機關。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表示,他同意應修電業法,但也認為需釐清電業管制機關位階。他強調,依政院版電業管制機關需管理項目眾多,包括電業籌設核准、排碳係數等監督管理、保障用戶用電權益、電力調度監督、電業與用戶間的爭議調處等,甚至可以發電業執照、也可以廢照,若層級太低根本無法執行。且管制機關權力這麼大,更應先定位其角色。

原因國民黨堅持,恐無法進入審查,但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提出解方,表示先列「A、B」兩版本,進入逐條,之後再回頭全部瀏覽並協商,也獲國民黨立委同意;後上午即進入逐條審查,到中午休息前已審查約12條條文,約達全部條文十分之一左右。

上午審查結果,「A、B」版意見相左主要部分,在於是否要在條文第二條保持發、輸、配、售一體的綜合電業項目。張麗善表示,她認為綜合電業不能現在就拿掉,她同意改革,也認為綜合電業「總有一天會退役的」,但現階段仍應予以保留。

但綠委大部分共識,目前院版已在立法要旨納入台電可成立控股母公司,針對發、輸配售兩公司控股,不應在條文中再保留綜合電業。最後院版條文納入A版、張麗善版本納入B版。

此外,第九條也納入針對再生能源給予輸電費優惠。第九條文字修訂,電力調度費用應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並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後通過;前項電力調度費用得依電力排碳係數予以優惠,辦法由電業管制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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