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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被判有罪 國民黨中央力挺對抗「政治辦案」

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7/02/09 12:12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期間於103年縣市長選舉輔選期間,因文宣涉及誹謗、意圖使人不當選,遭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有罪,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今日回應表示,對於司法立場不公,感到非常遺憾,「有立場的正義不是正義」,國民黨中央力挺張雅屏爭取清白、上訴到底,並力抗「政治辦案」。

胡文琦強調,這不只是捍衛黨籍從政同志的清白,更是捍衛台灣司法應該依法判案,不受政治力干擾。

胡文琦表示,張雅屏當時是收到檢舉擬參選縣長的潘孟安與地方民代有緋聞,經多方查證後,才依據人證及書證,交代製作文宣予以質疑,卻因此遭偵辦、收押、起訴乃至判刑,創下我國憲政首例,已是戕害言論自由的嚴重民主倒退行為,地檢署偵查期間甚至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的規定,在其他被告關鍵證詞與內容翻供時更是完全空白,令人不禁懷疑地檢署是否為迎合特定政治力量而不當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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