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長賄選案二審宣判 李全教改判3年6月
2017/02/17 09:38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議長賄選案,前議長李全教被控涉及賄選,台南高分院今天上午9點半二審宣判,李全教改判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5年。
李全教今天並未到庭聆判,不過,其律師及支持者200多人到場,支持者不服該判決,高喊「司法已死」、「政治判決」。
李全教昨天接受本報專訪,認為自己被政治、司法追殺,感到十分無奈。他強調,他已經是一介平民了,並退出政治圈,「請政治干預司法這隻黑手也該放手了!」
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去年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他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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