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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力舉「鄧元貞案」 認同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

全國司改會議第二組6日第二次開會,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分組委員。(記者廖振輝攝)

全國司改會議第二組6日第二次開會,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分組委員。(記者廖振輝攝)

2017/03/06 19:5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全國司改會議第二組上午討論憲法審查制度,全體與會人員通過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司法院長許宗力以「鄧元貞案」為例,指當時大法官宣告最高法院判決違憲,使鄧男得以平反,但這扇門之後再關,是否再開?或變成制度化?許採正面態度,同場最高院長鄭玉山、律師林志忠均支持許的態度。

鄧元貞案發於民國78年,當時的他已在台生活40年,並已建立家庭,但被來台的中國妻提告重婚,鄧在一審至最高法院均被判敗訴;他最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成功。

許宗力表示,個案釋憲雖開啟一扇法律並未開過的門,但之後又關,未來是否再開?或直接變成制度化?都是必須重視、討論的問題。許個人則是採正面支持態度,贊同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至於是否讓憲法法院來審查終審法院判決的合憲性,他認為,純粹是政策的選擇。

鄭玉山則說,站在人民司法受益的立場,絕對贊成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但他也提出質疑,按照憲法制度,增修條文的第5條第4項,「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這些即是明文規定,但若不修憲,無法難排除未來落入沒有法院審判,由大法官直接進行判決情形,須密切注意。

法律人林志忠律師則說,依據過去執業經驗,普通法院對憲法是保持很高的距離,假如能夠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勢必對於普通法院的憲法意志有所加強,同樣認同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

 全國司改會議第二組6日第二次開會,圖為分組委員鄭玉山。(記者廖振輝攝)

全國司改會議第二組6日第二次開會,圖為分組委員鄭玉山。(記者廖振輝攝)

 全國司改會議第二組6日第二次開會,圖為分組委員林志忠。(記者廖振輝攝)

全國司改會議第二組6日第二次開會,圖為分組委員林志忠。(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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