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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協會質疑法庭直播變全民公審 誰還來作證?

法官協會發出聲明,質疑法庭直播可能成全民公審,影響證人作證意願。(記者項程鎮翻攝)

法官協會發出聲明,質疑法庭直播可能成全民公審,影響證人作證意願。(記者項程鎮翻攝)

2017/03/15 10:4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4分組10日通過「事實審法院審理期間法庭直播」,法官協會上午發布聲明稿,反對一、二審、事實審法院法院審理案件時進行直播,法官協會認為,此舉將會侵害民眾隱私並影響證人作證的意願,導致「全民公審」後果,因此法庭直播最好還是只在最高法院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開庭時進行。

法官協會聲明如下:

《公開審判不當然等於法庭直播、司改國是會議宜慎思》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前於3月10日以21名委員中11名贊成,通過「事實審法院審理期間法庭直播」之決議,誠然,司法院大法官或最高法院審理部分案件時,已有開放法庭直播的先例,但我們必須指出的是,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等「事實審」法院的審理,性質上不同於司法院大法官或最高法院之「法律審」,簡單地說,「事實審」必須進行「證據調查」,而不是單純的針對法律見解進行辯論而已,亦即除了法官、檢察官、律師之外,更有被告、證人、鑑定人、被害人等各相關人民,必須協同參加法庭活動,一旦「公開審理」擴大至「法庭直播」,並非僅止於公開程度之差異,尚須考慮各類訴訟參與者面對媒體傳播所承受的心理壓力、是否影響證人到庭作證意願、被告亦可能面臨全民公審等諸多因素,必須妥適權衡公開直播之公益性與訴訟參與者之基本權,而非流於即興式的改革意見。

為因應此項可能的重大變革,司法院業已委託專家嘗試比較各先進國家實務運作現狀、正反論點及技術支援等層面進行通盤研究,更排定於4月28日及5月5日舉辦學術研討會,廣邀各界提供意見。但司改國是會議卻未及參考此等研究結果,倉促決定開放法庭直播,誠屬遺憾。

協會肯認公開、透明是建立司法信賴的必要條件,法官審理個案的態度亦需要接受適當監督,但現行法院審判程序或判決書除依法不得公開者外,均已公開,任何人可隨時旁聽觀察,法庭並有全程錄音,得供檢視法官審理個案的態度。對此,即認不足而有更多監督之必要,但仍不得因而侵害人民的隱私權、妨害證據之調查、造成全民公審的不良結果。在此,必須強調「公開審判不當然等於法庭直播」!縱使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僅具建議性質,相關執行事項或立法問題仍有待其他機關辦理,然司法改革問題經常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在尚未就相關議案利弊得失充分進行討論之前,實不宜對任何議題輕易做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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