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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李登輝還領終身俸 楊仁壽發道歉書

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今向前總統李登輝發出道歉信。(記者陳慰慈攝)

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今向前總統李登輝發出道歉信。(記者陳慰慈攝)

2017/03/18 10:48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指前總統李登輝到現在「照領終身俸」,跟當總統一樣;李登輝辦公室16日發表聲明,指楊仁壽所述與事實不符,籲請楊仁壽於48小時內公開致歉。

楊仁壽今天上午到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演講,現場發放公開道歉書。

楊仁壽的公開道歉書內容如下:

一、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於中華民國89年5月20日卸任,依當時有效之67年5月3日「卸任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現任總統月俸按月致送終身俸」,應受到禮遇,乃屬法之當然。其後該條例雖數度修正,依法不能拘束業已卸任之李前總統,此即法律不溯及既往之原則。

二、嗣李前總統拋棄該條例或其他法律所定若干權利,改按其後修正之「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按月致送新台幣25萬元之禮遇金...」「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等之享有,令人感佩。

三、有權利纔能拋棄,無權利即無拋棄可言。李前總統胸襟寬大,在此致上無限敬意。

四、年金改革,是人民一致的願望,衹因在一個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凡所改革,均應依憲法及法律之規定及精神處理。微意即在於此。

五、本年3月11日演講時,以李前總統禮遇條例為例,絲毫未有不禮之念,遑論攻訐。但無論如何,講詞或有欠周延之處,不無冒犯,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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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今向前總統李登輝發出道歉信。(記者陳慰慈攝)

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今向前總統李登輝發出道歉信。(記者陳慰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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