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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獲判無罪 林飛帆籲政府推動兩岸監督條例

318獲判無罪,林飛帆(左2)呼籲政府推動兩岸監督條例。(記者溫于德攝)

318獲判無罪,林飛帆(左2)呼籲政府推動兩岸監督條例。(記者溫于德攝)

2017/03/31 13:4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今對引發太陽花學運的22名被告作出無罪判決;在這場運動中擔任學生領袖的林飛帆肯定判決結果,庭後提到,這場判決是替「台灣下一輪民主改革所做的很重要的司法準備」,並呼籲政府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藉此建立防衛機制。

回憶開庭過程,林飛帆說,許多希冀台灣司法能夠向前、與時俱進與符合人民期待的所有司法運動改革者,都參與了這次的審判過程,能看到台灣司法真正改變;他也說,連同下月將宣判的「323占領行政院」,以及一審被判有罪、現於二審審理中的「411路過中正一警分局」案,都希望能獲判無罪。

林飛帆接著說,學運至今已過3年,仍持續在問「運動過後,台灣民主到底進步了多少?」他盼望政府能夠更重視,當初要求立法改革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或召開公民憲政會議能解決台灣憲政制度的缺陷,「這些都是為向建立有效的民主防衛機制的方向前進。」

林飛帆最後提到,台灣接下來將面對半年後中共即將舉行「十九大」,一旦現任中共領導人習近平順利連任、鞏固領導地位,台灣仍舊被迫面臨談判壓力、亦須面對國際社會各種動盪局勢。因此在此之前,林認為,台灣應該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建立防衛機制,除能約束執政者的權力外,也能保障台灣人民的知情權與參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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