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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大老會勞動部長 要求加班時數彈性運用

勞動部長林美珠與七大工商團體會面。(資料照,記者黃邦平攝)

勞動部長林美珠與七大工商團體會面。(資料照,記者黃邦平攝)

2017/04/13 19:05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勞動部長林美珠上任以來今天下午首度邀請7大工商團體理事長會面,針對去年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修法後遇到的困境,工商大老希望提高延長工時並彈性運用、以實際工時計算休息日加班費等;有人抱怨座車司機都沒辦法加班,勞動部當面解釋,座車駕駛早在1997年就指定為勞基法84條之1工作者。

今天出席的工商大老包括:全國工業總會(工總)理事長許勝雄、全國商業總會(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理事長秦嘉鴻、工業協進會理事長蔡圖晉,另外,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未出席,由秘書長范良棟代表,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電電公會)理事長郭台成也另有會議,由綜合事務室主任阮大宏代表出席。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司長王厚誠會後轉述,這幾位工商界領袖當面出建言,包含希望將現行每月延長工時(加班)上限46小時提高到54或60小時,也希望這些延長工時時數可以適應淡旺季需求,採「總量管制」、「彈性運用」,例如以每季為單位整合彈性運用,最高建議6個月。

此外,去年底修法後,休息日加班費改為不滿4小時也以4小時計,恐怕會造成過多負擔,建議改回依照實際工時計算。還有,特別休假在修法後完全由勞工決定何時放假,工商領袖也希望改為由勞資雙方商定。至於「一例一休」修法後,7月起將進入「檢查期」後,擔心各縣市在執法時可能出現標準不一,希望勞動部能出面整合,希望齊一步調。

王厚誠說,昨天出席的工商領袖都沒有要求要指定行業納入彈性工時這類問題。

據了解,會中有工商大老提到,一例一休之後,連自己座車的司機也因為休假、不加班,公司本來打算調度卡車司機幫忙開車,最後乾脆自己開。

不過,勞動部司長謝蒨倩當場說明,其實早在1997年,就已指定事業單位配車人員的座車駕駛都可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可排除工時、休假等規定,但要簽署書面同意,並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工商大老聽了驚訝地說「我怎麼都不知道」?

王厚誠轉述,林美珠在會面時強調,很多問題其實是出於誤解,有的是不清楚新制度,有的可能是不知道既有的法令規定,「週休二日」新制4月起進入輔導期,勞動部會持續滾動式檢討評估,也已與各部會建立聯繫網絡,找出各行各業遇到的窒礙難行之處,深入了解、持續關注,協力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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