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犬貓入法 動保團體成立「動物守護者」助執法
2017/04/28 11:57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立法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加重虐待動物罰則,更率先亞洲各國,明文規定禁食、販賣犬、貓肉。創立於香港的「世界愛犬聯盟」及其在台成立之行動團體「動物守護者」,與多名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宣示將協助落實動保立法精神。
立法院於4月11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除加重虐殺動物之處罰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新台幣200萬元罰金外,更新增禁止食用、販售犬、貓肉及其副產品,違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到25萬元罰鍰之條文,使我國成為亞洲首個該立法之國家,領先中、韓等國。
世界愛犬聯盟及今日宣誓成軍的「動物守護者」,今邀請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以及同黨籍的立委陳學聖、李彥秀及黃昭順等,聯席召開「禁食貓狗肉,台港合力落實執法」記者會,除肯定我國修法樹立國際典範,並宣示將從台灣向亞洲各國推動此立法。
世界愛犬聯盟創始人彭宏陵盛讚此立法「譜寫亞洲文明新篇章,開啟亞洲進步新潮流」,並坦言在中國推動禁食狗肉立法時,最常遇見的,就是被質疑「中華民族吃狗肉習俗已有上千年,為何要崇洋媚外?」在台灣完成立法後,他們也向國際傳達喜訊,並獲得不少肯定。
彭宏陵強調,除了立法重要外,執法更為重要,他們在台灣成立動物守護者,就是要樹立執法的典範,並在亞洲各國弘揚台灣的成功經驗,目前動物守護者在台有30位成員,行動力不下軍警,除接受民眾檢舉外,也會主動出擊,並協助政府辦案,盼能落實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