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龍潭案被判11年 游錫堃丟跡證「阿扁應無罪」!

針對龍潭購地案,前行政院長游錫堃認為,陳水扁應該無罪!(資料照,記者趙世勳攝)

針對龍潭購地案,前行政院長游錫堃認為,陳水扁應該無罪!(資料照,記者趙世勳攝)

2017/05/23 14:1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目前仍在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曾因龍潭案、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案等案纏身合併執行20年;針對龍潭購地案,前行政院長游錫堃認為,陳水扁應該無罪!

游錫堃在臉書上表示,陳水扁因龍潭案,以具「實質影響力說」被判11年有期徒刑,而被判「法定職權」之「實際核准者」的他卻無事。

游錫堃表示,依據憲法規定,行政院長為國家最高行政首長,龍潭案的「實際核准者」是游錫堃而非陳水扁,龍潭案之所有簽辦公文,既無陳水扁蓋章亦無其簽名,甚至他連看都未曾看過,卻被判11年徒刑,顯然嚴重違反常理。

游錫堃說,就「法定職權說」論,游錫堃是實際核准者,龍潭案如有違法應是他負責,就「實質影響力說」,陳水扁若確實影響核准者使之不法,陳水扁被判決有罪或能成理。

游錫堃認為,如今他既無不法亦無犯罪,顯示陳水扁雖具「實質影響力」,但未進行不法之影響,龍潭案不該判決陳水扁有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