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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中國逮捕李明哲 台灣NGO:法務部站出來

數個NGO團體代表到法務部,要求政府對李明哲案要有所做為。(記者林正堃攝)

數個NGO團體代表到法務部,要求政府對李明哲案要有所做為。(記者林正堃攝)

2017/05/27 16:13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針對中國昨晚首度證實,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遭到逮捕,今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NGO團體,共同在法務部外召開記者會,高呼口號要求法務部有所行動,並要求法務部告知李明哲究竟是否為台人在中國無法取得基本法律權利的「個案」。

NGO團體聲明指出,中國處理本案的各種作法,已經完全違反自己的刑事訴訟法,也違反所有國際法的基本規範,法務部應有所作為,立刻派遣代表前往中國協商,確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聘請律師的權利,即使代表可能因為中國干預而無法順利入境,至少也能傳達出我國的態度與訴求。

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強調,「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中國經常用來打壓異議分子的罪名,最重可以處無期徒刑;李明哲是第一個被中國以此罪名逮捕的台灣人,卻無法享有人道探視與聘請律師等基本人權,法務部對此責無旁貸,應該要有所作為。更重要的是,法務部不應將李明哲案視為個案,「李明哲是第一個,但不會是最後一個」,呼籲法務部公布目前是否有其他在中國接受調查,且無法享有應有權利的台灣人。

李明哲雇主、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質疑,中國在端午節前夕發布此訊息,是刻意要讓新聞在過節氣氛掩蓋下被人淡忘,李明哲身為一個社區大學員工,竟遭中國用如此嚴重的罪名指控,令人無法接受,未來將尋求更多國家的人權團體共同關注。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目前已經在家屬同意下,對聯合國4個特別報告員提出緊急申訴,也呼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各會員國,應於下月6日到23日間的會期上,針對中國近年持續不斷的人權侵害個案提出質詢,並要求中國政府提出具體回應,家屬日後也會繼續前往歐洲及日內瓦,爭取更多國際聲援。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透露,針對目前的情勢,各NGO團體將會展開新的連署,後續也將採取更進一步的擴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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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人權團體呼籲法務部站出來,立刻派遣代表前往中國協商。(記者黃欣柏攝)

針對中國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人權團體呼籲法務部站出來,立刻派遣代表前往中國協商。(記者黃欣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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