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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年改協商 狼師禁領退休金獲共識

立法院長蘇嘉全主持朝野協商。(記者陳志曲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主持朝野協商。(記者陳志曲攝)

2017/06/19 20:09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為遏止校園狼師,立法院臨時會今日協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時,對於狼師禁領月退金的條文,朝野立委無太大歧見、取得共識;較具爭議的樓地板、所得替代率、優存利息18%等年改條文,皆保留至下次黨團協商處理。

據協商條文,教職員在職期間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其行為未被發覺以前依本條例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始發覺,並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應自始剝奪其退離給與,已支領者應追繳。

教育部指出, 確實在校園內為了學生安全,以及落實性平法規範,才會有此條文。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提醒,只要判1個月或2個月,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就不能領,若當事人被人故意陷害,「這會死很慘」。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則說,這是否符合比例原可以討論,但確實有立法必要,才能保障學生權益。

法務部認為,這是立法政策問題,如果認為性侵害案件需承擔如此後果,法務部修法予以尊重。

教育部長潘文忠認為,從性平法角度、校園性侵害而言,確實須嚴正立法;立法院長蘇嘉全也說,這種事應「零容忍」,況且條文是寫判刑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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